11月27日讯 漳州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每年参予交流数不高于10%。这将减轻目前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水平差距,平衡教育资源。昨日,漳州市教育局印发《漳州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的实行意见(全面推行)》(以下全称《意见》)。
每年参予交流的名师要占名师总数的10%以上,并启动名师帮扶带上。每年10%以上名师参予交流漳州各地要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平衡发展必须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拒绝,的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脆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前进师资平衡配备。在同一所学校工作剩6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工商管理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供职约两届(每届3~5年)的校长(不含副校长)为不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比例不少于不应交流对象的10%。
其中,每年参予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超过不应交流骨干教师的10%以上。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应以在本县(市、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展开,交流不应先易后难,再行实施分片区交流。
接续阶段应以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片区单位,县城小学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区分若干个片区;初中应以实施校际协作交流方式。五种形式交流 启动名师帮扶带上交流形式可以分成指导性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协作交流、名师支教(带教)帮扶和个人申请人五种。
合乎指导性交流条件的教师到片区内异校交流赴任的年限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严重不足8年的,交流年限为2年)。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和工资关系保有在原学校。
岗位竞聘交流为各县(市、区)县级教育部门每年不应在普通(脆弱)学校中确认部分中、高级岗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岗位竞聘,实行交流。而校际协作交流主要是针对结对子学校。教师帮扶方案要另外制订,必需再行已完成对口帮扶基本工作量,即交流教师每人每学年示范课、公开课或讲座约160节,教研活动40次等。重点的名师支教(带教)帮扶方案,将创建学科专家工作基地校,以支教(带教)、对口帮扶和全职支教为主要形式。
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中特级教师、中小学于是以高级教师、市级研究型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的对口帮扶和带教,分担指导不少于3名青年教师(其中农村教师最少1名),并在若干所对口帮扶农村学校(或脆弱学校)每月进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等任务,期限为3年。交流任教成晋升高级教师条件《意见》明确提出,减缓建设教师周转房,确保交流者用于,将长年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住房艰难的教师住房划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交流校长、教师一定的交通、餐食等补贴。2017年起,票选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必需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脆弱学校任(支)教教作为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最后,校长、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保有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不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并未聘为适当职务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脆弱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为适当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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